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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邮电大学补办学生证办法
  1. 学生证是我校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,必须妥善保管、防止遗失。
  2. 学生遗失学生证,需写出丢失原因和检查,并提出补办学生证申请,由班主任签字,学院办公室核实盖章后,将书面材料送交学生事务管理处学生管理科(机关楼204房间)备案。
  3. 自书面材料交来之日起,二个月后在规定时间办理,学生补证交工本费及罚金十元。学生申请补发学生证以一次为限,补发的学生证再次遗失后,只发给临时证件。补办学生证后,如原证已经找回,应立即交还学生处,一人不得持有两个学生证,补办学生证的工本费及罚金不予退还。
  4. 若更换已损坏的学生证,需写出说明材料,由班主任签字,并交换证费五元。
  5. 对谎报冒领、涂改、伪造、转借学生证者,按《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规定处理。
  6. 办证时间:每月最后一个周四上午(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周),其它时间概不受理。

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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